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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案件防控短信

作者: 来源:内蒙古银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6-11-07 浏览次数:7666次
 

1.办理银行业务时请注意:如无特殊情况,银行存折只应电脑打印,发现手工填写请及时向其单位负责人和上级管理机构反映。

2.办理银行业务时应要求银行出具机打凭证,如无法出具请提高警惕,及时向其单位负责人和上级管理机构反映。

3.办理银行贷款应该是借款人本人使用,转借给他人使用或为其他人顶名借贷的,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由借款人本人承担。

4.在银行开立的存折、银行卡,须本人持有不得转交银行员工代为持有,否则风险自担。

5.如果您持有的银行存折被银行员工频繁手工涂写或修改,请向其单位负责人和上级管理机构核实确认。

6.银行存款利率以营业网点公示利率为准,任何付以高回报、高收益(高额利率、高手续费)等形式的许诺均属于非法行为,请自觉抵制并远离。

7.操作ATM 机时,请留意插卡口是否有改装的痕迹;ATM机出现吞卡故障时,不要轻易离开,可在原地拨打ATM机屏幕上显示的银行服务电话或客服热线求助。

8.开立存折或银行卡时,请设置易于记忆但难以破译的密码,避免设置简单数字排列的密码或用生日日期、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门牌号、邮编号等有关个人信息的数字作为密码,以防被不法分子破译。

9.使用 ATM机 或 POS 机输入密码时,应用手或身体挡住操作手势和操作健,防范密码被他人偷窥。

10.在银行办理柜面业务输入密码时要谨慎,如被银行员工要求多次输入时要问清缘由,并及时向其单位负责人和上级管理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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