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鄂尔多斯市分行签定禁止私车公用承诺书
作者:王广惠 来源:农发行鄂尔多斯市分行 发布时间:2015-11-17 浏览次数:3997次
为贯彻落实严禁私车公用规定,明确交通事故责任、杜绝可能发生的扯皮现象、堵塞管理漏洞,鄂尔多斯市分行与全员签定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禁止私车公用承诺书》。承诺中明确了职工自己购置的机动车辆是个人的代步或运输工具,使用权属于个人,农发行鄂尔多斯市分行无管理责任。市分行办理公事只允许使用市分行车辆或公共交通工具,任何个人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安排使用私人车辆办理市分行事务;职工自行驾驶私人车辆办理市分行事务属个人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由本人负责;市分行职工乘私人车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市分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市分行干部职工拥有的私家车辆不准作公派用车,不准以任何名义或理由准予私车报销油料、保险、车照(含年检年审)、维修(含保养)、养路(含过桥、过路)、事故赔偿与处理等各种车辆费用,更不得采取其它隐蔽手段变相为私车支付各种费用,否则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