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2日下午,鄂尔多斯银行业协会调解中心接到前台电话,称有现场投诉,当时投诉人电话中称第三方公司贷款后跑路,承诺予以返还的服务费不翼而飞。投诉人一行5人在厅堂大声喧闹,要见局领导,情绪激动。
协调中心工作人员迅速携带执法记录仪到前台安抚并倾听投诉人具体情况。
据其中一人具体描述:他与某中介公司签订贷款服务协议,服务费4万元,贷款金额20万元,该公司承诺一年后归还服务费。放款至今三个月,接到鄂尔多斯当地某保险公司催贷电话,他与家人前往中介公司了解为何是保险公司催贷,发现人去楼空。后咨询律师,对方告知要来金融监管单位解决。因此投诉人异常愤怒:“律师说金融上的事儿归你们管,你们为什么不管?不管我们,我们去哪说理!”
协调中心当即梳理问题,邀请保险协会同事对接保险公司放贷事项。经与保险公司沟通,发现投诉人有保单,现场查阅投诉人保单后,捋清了具体情况:中介公司代投诉人在线上操作,申请了某保险公司联动的银行贷款并同步购买贷款信用保证保险,该保险公司承担催贷职责,放款银行为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该中介公司协助投诉人线上成功申请贷款,收取4万元服务费后逃逸。
两家协会工作人员协助客户详细梳理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投诉人终于明白自己贷款申办流程无误,过程中也并非保险公司或银行责任,其是因不了解信息差被人利用被诈骗。一行人情绪逐步稳定下来。工作人员给出建议:
1.报警,尽可能多地提供诈骗人信息。
2.对接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公司。
之后一行人满意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