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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农商银行多措并举破解民营 小微融资难 融资慢 融资贵问题

作者:张惠 来源:鄂尔多斯农商银行 发布时间:2020-08-26 浏览次数:2328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自治区联社及监管部门关于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鄂尔多斯农商银行坚定“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市民百姓”市场定位,充分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和“鄂尔多斯人自己银行”的担当,通过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畅通申贷办贷渠道、实施减费让利政策等措施,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着力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有效激发地方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截至2020年7月末,鄂尔多斯农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2.18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7.39%;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52.79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3.29%。
    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
    加强政策引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联社、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的各项政策要求,强化“支农支小”战略定位,加大考核力度,制定“两增两控”考核指标,将贷款投放额度和户数一并纳入考核范畴,全行信贷投放指标考核占比由原来的5%增加至45%,引导分支机构提升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积极性,使信贷资源上给予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更多的倾斜,目前全行已将90%的信贷资金投向民营、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领域。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推进“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建设,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信贷人员尽职免责的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解决客户经理“不敢贷”“不愿贷”的后顾之忧,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精准滴灌,促进各项信贷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出台帮扶措施。疫情发生以来,为助力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消除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鄂尔多斯农商银行先后出台各项帮扶政策。为有资金需求的客户办理专项贷款,安排5亿元防疫资金,推出“抗疫专项贷”产品;为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的存量客户办理展期、续贷手续或减免复利、罚息。截至2020年7月末,共发放抗疫专项贷177笔,金额1.25亿元;办理展期、续贷手续40笔,金额4.67亿元;减免复利、罚息8笔,涉及本金余额2.43亿元。
    拓宽产品维度。积极参与东胜区政府纾困民营企业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流转工作,提供商户入会、资金结算、质押融资、抵付偿债等配套金融服务,目前已协助佑康应收账款债权管理公司审核发放凭证(合同)174笔金额9752.6万元。下一步,将为符合条件的持证客户办理质押融资或者抵顶已到期贷款的本息。
    创新担保方式。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和资金需求特点,扩大担保品范围,推出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林权抵押、商标权质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抵质押融资,合理确定抵质押率、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降低企业贷款门槛,提升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度。截至2020年7月末,共办理创新担保方式贷款139户,余额16.30亿元。
    扩大信用贷款客户群体。将信用贷款办理范围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扩大至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及小微企业在职人员,全方位助力民营、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截至2020年7月末,全行共为民营企业相关人员发放信用贷款132笔,余额0.19亿元。
    二、优化申贷办贷流程,有序缓解企业“融资慢”
    畅通申贷渠道。充分利用基层网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畅通高效率申贷渠道,真正实现客户通过手机即可申请贷款。
    下放审批权限。将抵、质押贷款500万元、保证贷款300万元的审批权限下放到支行,实行贷审小组和授信审批委员会并行的授信审批制度,减少贷款的审批环节,进一步简化、优化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服务流程。
成立专职部门。成立企业金融部,专职负责辖区1000 万元以上客户信息搜集和需求的挖掘及授信业务的协调、统筹和办理,推动实现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一二五”工作目标。
    优化贷款结构。根据客户资金运转周期情况,对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或循环使用贷款,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0年7月末,全行中长期贷款2186户,余额93.28亿元;办理循环使用贷款2411户,余额5.61亿元。
    推行限时审批。针对民营、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短、小、急、频”需求,在全行推行信贷业务“网上申请”、“微信申请”,缩短贷款审批时限,符合条件的贷款审批时限最多不超过7个工作日。
    三、实施减费让利政策,有力缓解企业“融资贵”
    主动下调利率。充分利用税务机关、监管部门对于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贷款定向降准和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压降内部管理成本,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小微企业,在现行利率定价政策的基础上下调15个基点。
    规范收费标准。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严格规范收费管理,贯彻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在贷款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费用全部由我行承担,采用内部评估方式为企业节省评估成本,保证客户无贷款利息以外的任何支出。
    严控融资成本。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模式,持续支持信用良好、生产经营正常的民营、小微企业,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缓解客户到期还款压力。截至2020年7月末,共为101户民营、小微企业办理续贷手续,续贷余额1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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